最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最新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更多信息请点击: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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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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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津东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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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津南分所
地址: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路交口
电话:28093993
4.津西分所
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南河镇北
电话:23090918/0900
5.津北分所
地址:北辰区北辰道11号(北辰支队旁)
电话:26094900
6.滨海分所
地址: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黄海路东200米
电话:6200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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