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好消息!天津本地宝(bdbtianjin)微信公众号开通台湾通行证网上预约和办理进度查询啦,扫描二维码关注天津本地宝,发送“台湾通行证网上预约”即可进行台湾通行证网上预约;发送“台湾通行证办理进度查询”即可进行办理进度详情查询哦!

从2016年4月1日起,天津市范围内本人持有合法有效《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符合条件的30天内签发证件。
办理条件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天津居民或具有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员(居住证持有人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我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薄);居住证持有人还需交验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还须提交在我市工作或居住的证明。
3、赴台湾个人旅游的,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后,申请人还须通过有赴台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
4、赴台湾团队旅游的,应向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确认后再前来办理;旅游团领队需交验旅行社公函及领队证,申请赴台团队旅游时无需提交“入台许可”。
5、赴台湾探望配偶的,应交验结婚证原件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需提交配偶的台湾户籍证明。
6、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台办或天津市台办出具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并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原件。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8、已申领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再次申请时均需携带该证件。
9、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照相
2、填写表格
3、服务窗口递交申请
4、交费
5、审批并制证
6、申请人取证
办理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地址: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地址:河西区利民道65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自交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对于赴台湾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加急业务。
收费标准:
证件30元/本。
一次签注15元。
多次签注80元。
加注15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