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我要查询 :公证办理公证收费标准

公证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材料

申请办理任何公证事项均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离境的,应提供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

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

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自然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特别提醒:

一般的公证事项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但是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监护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申请,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必须当事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常见公证办理材料:

天津市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天津市遗嘱相关公证事项办理材料

天津毕业证学位证公证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受理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办理地点

1.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地址:和平区大理道100号

电话:58825888

2.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金融街E4C6层

电话:59810126

3.天津市和平公证处

地址:和平区襄阳道4号

电话:23397061

天津市公证处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天津公证处公证费用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