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办理条件
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拟离开户籍地到外省(市、自治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短期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拟在外地居住30天以上的都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材料
1.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5.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公民,在外出前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
2.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3.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的公民应当在到达外省(市、自治区)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有关登记。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地点
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
河西区苏州道96号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办事处
下瓦房福建路50号
022-83833367
桃园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
022-2327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