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使用规定
- 1.持证人在规定范围内享受优待,并主动出示《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
- 2.《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不得涂改,不得转让他人,如有遗失应向发证单位提出申请补办,经审核批准后方予以补发。
- 3.《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经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盖公章后生效。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老年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1寸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核后。
3.填写《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并报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五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
河西区苏州道96号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办事处
下瓦房福建路50号
022-83833367
桃园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
022-2327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