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独户居住条件。
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养犬;
2.有远离居民区的饲养场地,有专人负责驯养管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3.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等饲养、管理设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犬只免疫证明;
2.所养犬只彩色照片四张(侧身正脸、全身站立;两寸);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注册登录天津智慧犬管小程序,填写相关的宠物基本信息,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要求姓名和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上传相关地址的证明照片等
2.申请完毕后,公安机关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情况会在小程序内展示进度。审核被驳回后,宠主可根据情况重新申请。
3.用户办理成功后,可凭电子犬证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注: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到养犬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新版《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办理入口
线上办理入口:天津智慧犬管
1、本市居民以及外地来津人员办理个人养犬的,线下可在辖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区县养犬管理办公室)或属地派出所办理。
2、单位养犬和境外来津人员养犬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办理。
天津市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西区紫金山路77号
电话:88292269
和平区养犬管理办公室
地址:和平区山东路42号
电话:5892921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情况会在小程序内展示进度
养犬管理服务费:
1.全市各区行政区域内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
2.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内的养犬一般管理区,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3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元
3.武清、宝坻和静海、蓟县、宁河地区的一般管理区: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150元,以后每年缴纳30元
4.单位养犬按照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收费,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