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详见正文
➤➤天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范围 |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 |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
扣除主体 |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
注意事项 |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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