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公民可以申报落社区集体户。具体内容见正文。
答:可以,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公民可以申报落社区集体户。具体如下:
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
具体材料有: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办理地点:
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落户】可获取2023天津第二期积分落户开办通知+申办指南(条件/时间/材料/积分分值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