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热户要求暂停、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当年的7月1日至9月30期间到所属供热站办理手续
➤➤2025-2026年天津东丽湖枫瑞热力供热停复热怎么办理?
停复热业务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用热户应当在当年 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缴纳采暖费,逾期未缴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供热费的2%),用热户要求暂停、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当年的7月1日至9月30期间到所属供热站办理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办理停复热手续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业主本人带本人身份证。
(2)代办人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停热户每年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20%。
供热服务大厅电话:15122829589 / 15022671059 / 248844992 / 2488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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