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天津向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可以领多少补贴?详情点击本文查看:
向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给予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补贴600元;
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二年补贴额为800元;
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三年补贴额为1000元;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3年的,以后每年按1000元给予补贴。
租赁期限认定原则:
1年以上不满2年的按1年计算;租赁期限连续2年以上不满3年的按2年计算,以此类推。
申请条件:
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个人或自持租赁住房的企业(以下简称“出租人”)将住房出租给本市领取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以下简称“承租人”),且按有关规定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出租期限满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领取补贴。
其中: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承租人应当为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家庭;2018年5月1日后,承租人应当为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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