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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积金中心详解公积金提取、转移等问题
2014-07-02 14:22【我要纠错】

【导语】:天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内职工的转出或提取的办法,为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推出六项服务新举措。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该中心网站在线解答了市民们有关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的有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问题。从在线问答的情况看,有关提取公积金购买、大修住房、因工作变动需要转移公积金、如何办理手续等问题成为关注度最高的内容。

  热点一:公积金提取、使用

  问:住房消费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4、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5、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字)。

  问: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1、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字)。

  问: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职工需要大修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政府出具的《准建证》。

  问: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职工,应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已经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问:集中封存户内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第一步,职工持所需资料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步,经管理部审核予提取的,出具《提取申请书》。管理部认为提取证明资料需要核实的,可留存提取资料复印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职工是否准予提取。第三步,职工持管理部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到受托银行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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