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运物品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的货物;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要求专用车辆及设备;
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B厅74号窗口领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第一种:
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踏勘要求及时间;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种:
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并当场出具初审意见,报市运管处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四步:
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市运管处处长的现场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道路运输和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5〕381号),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20元,其中:
正本每本10元,副本每本10元。
办理地址及时间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B厅74号窗口
联系电话:24538095
办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