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卡退换卡规则:
1.城市卡退卡时需底卡性能完好且无打孔、断裂、折痕、翻页、无严重污损的,押金全额退还,底卡由本公司收回;底卡出现以上坏损的情况,底卡不再回收,押金不予退还。卡内余额不足50元的,当场可以全额退还;卡内余额高于50元的(含50元)在扣除10%的退金手续费后当场退还。一次退卡多张(大于3张)或单张退卡金额大于五百元的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业务。性能完好的纪念卡可办理退余额业务。
2.城市卡普通卡发生故障,经检测确定属非人为损坏,7个工作日后的90天内凭办理时的业务申请凭证将原卡的押金将做为可用余额与原卡余额一并移入到用户提供的新卡账户中。卡人为换卡,在7个工作日后的90天内,用户凭业务申请凭证,将原卡内余额等值移入用户提供的城市卡内,押金不予退还,底卡由客服中心收回。
3.城市卡纪念卡卡发生故障,经检测确定属非人为损坏,7个工作日后的90天内凭办理时的业务申请凭证,将原卡余额移入一张由一卡通提供等值工本费的纪念卡内。人为换卡,将原卡内余额等值移入用户提供的城市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