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撤回,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撤回事项办理是在天津市公租房网上登记官网上进行的。
天津津南区公租房登记信息撤回规定一览
相关规定:
1、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2、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可在登记网址上或天津住房保障app上进行撤销手续,撤销登记可直接重新进行自助登记。撤销登记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撤回入口及流程:
撤回入口:https://zbapp.tjfdc.com.cn/reg
撤销流程:
1、进入官网(点击进入),输入手机号及密码并登录。
2、点击并进入“我的历次登记信息”,点击右下角“我要撤销”。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接收并输入验证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撤销成功。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相关问答:咨询:入住公租房快满3年了,能否提出续租申请?
答:可以。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规定,公租房承租人合同期满前3个月可向相关部门申请续租。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审核续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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