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华侨子女办理户口登记有不同的条件,国内出生子女与国外出生子女办理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华侨子女户口登记
国内出生办理条件:
对夫妻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或者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另一方为外国人,其在国内出生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准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子女不满6周岁的,应当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安分局审核后办理。
国外出生办理条件:
本人出生在外国且具有中国国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为在外国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回国后准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子女不满6周岁的,应当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安分局审核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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