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天津市总工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市总《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工技术成果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度认定登记范围如下
认定登记范围:
1、2018年以来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且未在科技局认定登记;
2、项目稳定应用时间在半年以上;
3、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价值;
4、达到国内和同行业先进水平,并经有关实施部门认可的项目。
认定登记专业:
参加认定登记的技术成果为应用技术类,含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金属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动力与电气,计算机与自动控制、节能环保等专业。
成果认定时间及费用:
1、成果认定时间:第一批8月20前,第二批10月20月前(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成果认定费用由市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