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二手房申请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小编为您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市二手房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1)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本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和第3点一致)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2)离异者,则提供户籍地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三项材料中的一项即可
(3)未婚的,须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和盖章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
9、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如银行存单、股权证明书、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等
天津市二手房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注意事项: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