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每度0.51元,提高0.02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0.515元,提高0.025元。
以年度为周期结算阶梯电价,电力公司仍每月按抄表例日抄表。
对于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家庭来说,超过87%的家庭月用电额度不会超过第一档220度的电量。10%多一点的家庭月用电量高于220度低于400度,这部分家庭每月电费增支最高不超过9元;不到3%的家庭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电费增加相对较多,但这部分家庭收入较高,对生活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而阶梯电价之所以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结算,也是考虑到用电的季节性差异,平衡由于季节因素引发的各月用电量差异。天津市发改委公布的这个阶梯电价方案,目的是引导大家增强节能减排的意识,所以居民不用担心电费的问题,阶梯电价政策兼顾了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