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少区县和市民就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工作来电来人进行询问,现就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凡具有天津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城乡居民均在适用范围内。
问:哪些情形不在适用范围内?
答: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2.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人员和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3.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4.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丧葬补助金人员;
5.在本市死亡,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人员;
6.由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费用的“三孤人员”(孤老、孤残、孤儿);
7.在异地领取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
8.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
问: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民币。
问:在申请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申领人在申领丧葬补贴前应提前准备以下申领材料:
1.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亡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殡仪馆火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依法可以土葬的少数民族及土葬区居民提供前2项材料。
问: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的?
答: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1年10月26日),有效期5年。2010年10月1日(含10月1日)死亡并符合丧葬补贴条件的人员,参照本办法补发。”
问:申领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具备申领丧葬补贴条件的人员死亡后,由申领人于亡者火化后一个月内办理丧葬补贴申领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凭死亡证到亡者户籍所在地户政中心或派出所为亡者注销户口,并领取“户口注销证明”。
2.到亡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领材料。
3.申领人据实填写并提交《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领表》一式三份,同时领取书面受理证明。
4.申领人于20个工作日后,持申领人身份证、书面受理证明及殡仪馆火化收据(土葬居民持死亡证)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领取补贴。
因遗体捐献等原因无法出具殡仪馆火化收据的,申请和领取补贴时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和医疗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问:居民到什么地方申请丧葬补贴?
答:符合申领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人员可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申领办理。
问: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在什么时间受理申请和发放补贴?一般多长时间办结?
答: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统一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受理申请和发放补贴工作。无特殊情况,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在防止冒领、骗领方面有何规定?
答:申领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在《申领表》“申领人声明”一栏内签字,对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有冒领、骗领情况,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申领材料丢失怎么办理?
答:申领材料丢失的,要到有关部门进行补办,其中,火化票据丢失的,要凭火化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殡仪馆复印火化票据存根,并加盖殡仪馆公章或业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