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方案来啦!咨询电话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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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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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自愿遵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及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及门类的认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等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标注的专业为准;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为毕业院校根据相关规定自主设置的,请毕业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证明;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修业与研究内容与所需专业核心方向要求相一致,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1.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0月28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cc1955.edu.cn/)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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