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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6秋季中小学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入条件及材料
》》转学对象
2026年秋季学期我区接收转学申请年级为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至九年级,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转学条件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的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入和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的学生,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其中,小学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入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我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咨询、办理部门:属地派出所)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咨询、办理部门:住建委)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在北辰区租赁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与北辰区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北辰区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可提供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6年4至6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咨询、办理部门:人社局,“医疗保险”咨询、办理部门:医保局)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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