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
一、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蓟州区第二小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
4、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2、信息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确保准确,现住址录入房本地址。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为7月16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点00分至11点0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4、报名地点:蓟州区第二小学 前操场西侧平房教导处。
5、招生范围:
1、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除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以外)。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2、凤凰山水园、碧玉家园、凤凰小区、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我区户口居民子女。
三、报名办法
家长携子女按规定时间比照以下所属情况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
(一)城区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报名信息登记表(或手机截屏)。
(二)城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有城区户籍,但无自有住房
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报名信息登记表(或手机截屏)。
2.无城区户籍,但有自有住房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报名信息登记表(或手机截屏)。
(三)“随四老”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报名信息登记表(或手机截屏)。
(四)“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报名信息登记表(或手机截屏)。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报名信息登记表(或手机截屏)。
四、录取顺序
依据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按以下顺序录取,如学校无能力接收,按录取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
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报名安排
疫情期间,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学校采取分流、错峰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无需提前在校外排队,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1)17日上午:远景城、尚品园、远景上邑、鑫海苑、鑫海东苑、鑫海西苑、贸源里、翠湖小区、琳琅阁
(2)17日下午:五十八间、砚墨书厢、厚泽园、怡君园、冶炼厂小区、凤凰里小区、碧玉家园、兴利园小区、凤凰山水园
(3)18日上午:交通新村、金盾小区、引滦小区、建材局小区、宝塔里、广播电视局、建材局小区、康复里三段、峰景苑
(4)18日下午:片内以上未涵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区和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随迁子女。
六、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八)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七、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8月10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八、 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0日到蓟州区第二小学警卫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九、报名证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10日到蓟州区第二小学前操场西侧平房教导处领取证件。
十、咨询电话:022-82819658;1367208291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天津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蓟州区】可获取蓟州区各阶段升学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