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市2026年 “津乐购” 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全指南来啦!按照天津市有关安排,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津乐购” 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
➤➤天津市2026年 “津乐购” 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全指南
一、活动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按照天津市有关安排,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津乐购” 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总周期:2026年2月11日 —2026年7月31日
期数划分:
第一期:2月11日- 3月1日
第二期:3月2日- 3月8日
第三期:3月9日- 3月15日
第四期:3月16日- 3月22日
第五期:3月23日- 3月29日
第六期:3月30日- 4月12日
第七期:4月13日- 4月19日
第八期:4月20日- 4月26日
第九期:4月27日- 5月10日
第十期:5月11日- 5月17日
第十一期:5月18日- 5月24日
第十二期:5月25日- 5月31日
第十三期:6月1日- 6月7日
第十四期:6月8日- 6月14日
第十五期:6月15日- 6月28日
第十六期:6月29日- 7月5日
第十七期:7月6日- 7月12日
第十八期:7月13日- 7月19日
第十九期:7月20日- 7月31日
三、发票要求
1.发票类别
需为数电发票,含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且购买方信息为消费者个人姓名(不能以“个人” 代替)。
2.参与行业
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8个行业。
3.发票主体
依法注册、可以领用开具天津市数电发票的经营主体。
4.发票金额
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价税合计,含100元),上不封顶,低于100元的发票不能参与。
四、参与流程
索取发票:个人消费者通过真实消费付款时,主动向经营主体索取符合要求的发票。
信息录入:在活动期内登录任一抽奖平台,上传发票(包括但不限于拍照、相册导入、发票管家等方式),并核对平台自动扫描识别录入的发票信息。(首次登录平台需要进行个人身份真实性核验)。
即时开奖:完成发票上传,经平台初步核验通过,可进行抽奖并即时查看中奖信息。
奖金兑付:采取“定期核验、延期兑付” 模式,即中奖后10日内经复核无误(发票有效且未发生 “红冲”),奖金兑付至消费者在抽奖平台对应的个人钱包(或红包)。钱包支持提现,无使用时间和范围限制。
五、抽奖规则
1.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累计安排奖金3亿元,设特、一、二、三、四、五等奖及普惠奖,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10元(单张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抽奖平台
市商务局公开遴选抽奖兑付服务平台,先期可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京东APP“有奖发票” 模块上传发票并抽奖,后期视情增加其他APP作为抽奖入口(天津关于增加2026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抽奖平台的公告)。
3.抽奖资格
所有消费者均可参与,不限地域,不限户籍,不限手机点位。每张有效发票仅可在单个抽奖入口上传。每人(以身份证号为准)每天通过每个入口上传发票不得超过1张。
4.中奖概率
本次活动抽奖系统经公证处公证,中奖结果随机产生,不与发票金额、上传时间、行业类别等因素挂钩。
六、其他要求
要求一
参与活动的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活动期内,具体奖项设置、奖金额度、 参与行业等要求,均按照发票上传时间执行当期规定。对在规定时间内开具但未上传参与抽奖的发票、 超出活动日期开具的发票均不安排补充抽奖。
要求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予兑奖: 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已作废或红冲的发票,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已认定为非正发票所载 “购买方常户后开具的发票,名称”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发受票方未实名的发票,私自印制、票,伪造、 变造的发票,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要求三
如中奖发票对应的销售订单信息发生变化(含全额退款或差额退款等),商家应按有关规定对原发票进行“红冲”,消费者应主动将奖金退回至平台;对于违反活动规则未按时退回奖金的消费者或未办理发票 “红冲” 的商家,将取消后续活动参与资格。
要求四
对活动期间恶意套取红利、拒开发票、使用虚假发票、虚假宣传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商务、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联系方式
本活动解释权归天津市商务局所有。咨询电话:022-123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发票】可获取天津市2026年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申请指南(申请入口、发票要求、参与流程、抽奖规则)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