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原则上不做变动;户口转移至外省市的,由失业人员本人向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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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基金的组成有哪些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 3、财政补贴 ; 4、滞纳金; 5、社会捐赠; 6、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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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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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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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培训和介绍就业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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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查询 失业保险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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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基数和交费时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十日内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内的,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按季、半年或全年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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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中断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按要求向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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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7 失业保险金的,提供《就·失业证》及一份复印件、未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一份。 ③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 ④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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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私营企业和座落在城镇的其他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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