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公安交管部门自10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强化企业源头隐患、路面隐患治理,严查严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天津市开展除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公安交管部门自10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强化企业源头隐患、路面隐患治理,严查严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企业源头隐患、路面隐患治理
专项行动期间,将强化治理企业源头隐患,重点紧盯事故多发、违法多发、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动态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高风险运输企业,发现隐患问题,综合采取警示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坚决防止“带病车”、“带病人”上路行驶;强化交通事故“一案一鉴”复盘分析、深度倒查,紧盯治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严查严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将严治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严管中重型货车,深化高速公路违法整治,推进重点隐患车辆精准查缉。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开展高频次全市集中夜检和日检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在中心城区和环外各建成区重点治理1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违法停车、机动车“飙车炸街”,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未佩戴安全头盔,中重型货车涉牌及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
在普通公路重点治理12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中重型货车涉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疲劳驾驶、严重超速(“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超速20%以上、其他车辆超速50%以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中型以上货车严重超载(超载30%以上)、货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
在高速公路重点治理9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严重超速(“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超速20%以上、其他车辆超速50%以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中重型客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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