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宣讲、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天津选调生2021职位表(附报考时间)
》》》职位表:
天津市2022年度定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选调计划表(下载入口已关闭)
天津市2022年度定向36所重点高校选调计划表(下载入口已关闭)
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宣讲、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政策指南、报考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查询。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至10月14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至10月16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至15:00。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盖章后,尽快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高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10月20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4:00开始至10月22日18:00结束。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2021年11月2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小于2:1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选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在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能测评、面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首先按照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1时,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一般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
调剂应先在两类职位(定向清华、北大职位和定向36所重点高校职位)内部分别开展。当同一类职位内部无调剂人选时,方可从报考另一类职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对于放弃调剂的考生,选调单位应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其放弃声明。递补、调剂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诚信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292
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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