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退费!
>>退费执行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退费规定:
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
>>退费所需材料:
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
>>退费地点:
原缴费机构
>>哪些人不能退费:
1、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已支付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不在此次退费范围之内;
2、异地新冠确诊和疑似参保人员,已按照国家要求与本市定点机构进行清算的费用,不在此次退费范围之内;
注:其余已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自费部分,经收费医疗卫生机构核实登记后,全部退还个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核酸退费】即可获取天津核酸检测退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