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天津站 深圳 北京 广州 上海  东莞 更多城市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本地宝首页 > 资讯快递 > 天津动态
天津占耕地建房今后要缴税
2008年8月14日

      天津市日前出台并实施耕地占用税新办法,今后本市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新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据介绍,市政府今年6月24日正式公布并施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新办法规定,在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40元。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适用税额为30元。占用基本农田、基本菜田的,在规定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征收。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在规定适用税额的基础上减按70%征收。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建设自用住宅的,按所在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来源:今晚报



相关标签:耕地占用 耕地占用税
相关信息
天津占耕地建房今后要缴税
 
 
热门信息
天津占耕地建房今后要缴税
天津旅游纪念品大赛10日起报
购买奥运纪念品谨防上当
奥体周边天气每三小时预报
天津市加快筹建农村商业银行
机场启用自助值机 登机手续旅
看奥运比赛 持门票免费坐公交
北京天津山东三地开通1230
文明祭奠 奥运期间不烧纸钱
今天可能有阵雨出现
推荐信息
天津网通114开通“抗震寻亲
快报 国美联手打造端午节家电
假日你将带何种工具去购物
近代工业博物馆年内将对市民开
北方现代电力设备制造基地初显
“限塑令”下发有成效 居民倡
渤海海域今起休渔养海
纪念汉沽解放60周年有奖征文
雷雨天今再来 注意关窗防感冒
夏至前后最高气温不超过30℃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意见建议
ICP证:粤B2-20040803
本地宝 BENDIBAO.COM 版权所有 20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