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天津、深圳、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在本市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今后,消费者在上述四地任何一地出现消费争议,都可就近投诉,从而缩短解决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四地合作”维权的主要流程是:消费
者在津深澳港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都可选择在事发当地消协投诉或回到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回到居所地投诉的消费案例将由所在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移转,由对方调查处理。一有相关处理结果,便及时与消费者联系,告知结果。
该协议还约定 “四地合作”的其他方面,包括联合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共享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信息、资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其他方面。四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还将建立投诉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对外发表观点和意见等。此次四个城市联合机制的确定,将有力推动珠三角与环渤海区域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共同创建和谐消费环境,也将为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提供值得借鉴的范本。
【新闻背景】
本市市民跨区域旅游快速增长。以香港游为例,1997年,天津市居民赴港旅游仅有84人次,2006年达88088人次,其中个人游78812人次,团队游9276人次。自2005年开展自由行以来,累计赴港旅游176319人次,其中个人游144310人次,团队游32009人次。异地旅游也带来了系列消费纠纷,近年来涉港消费投诉一直呈增长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