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15日起可领到增发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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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14日 |
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意见》,确保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当月及调整待遇后增加的养老金,本市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企业退休人员当月应领取的养老金及调整待遇后增加的养老金同时发放,退休人员于本月15日至20日即可领到。这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进行倾斜,使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提高。
天津是我国北方的老工业基地,退休职工多,养老保险负担重。目前,全市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110万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面对严峻的养老保险形势,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稽核监督,使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养老保险不欠历史发展账。本市连年增加养老金待遇,养老水平持续提高。2003年将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统一发放,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额享受。从2001年1月起至今,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始终保持100%社会化发放,全市1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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