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环卫公交职工住房租赁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经初审、复核、审核后发放,全程通过信息系统线上办理,补贴按月拨付至职工银行账户。
天津环卫公交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程序一览
职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
(一)申请
职工填报《天津市环卫、公交系统非津户籍困难职工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由用人单位对职工身份、人口、住房等信息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职工信息录入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报送至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
(二)审核
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对职工身份、人口、住房等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将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分别报送至用人单位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
区住房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职工的住房以及非住宅、享受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区住房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职工的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需求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补贴发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根据各区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需求,于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各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由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银行账户。
(四)人员调整
对不再符合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告知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每月上报区住房建设部门的职工信息中剔除不再符合条件的职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赁补贴】可获取住房租赁补贴(一类)和住房租赁补贴(二类、三类)申请指南(申请条件、保障标准、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