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工伤认定申请结果一般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具体内容见正文。
答:相关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①申请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②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15日内提交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逾期或者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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