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天津社保 > 天津失业保险 > 2022天津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一览
2022天津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一览
2022-05-30 14:59【我要纠错】

【导语】:天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形之一的,自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内容见正文。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天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登记指南。

手机访问 天津本地宝首页

  • 天津关于2024年失业保险相关工作的公告

    5月6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24年失业保险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告明确,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政策至2025年年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费率仍为0.5%。同时,按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通

  •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

    天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3个,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 天津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经办管理办法(原文)

    天津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经办管理办法来啦,适用于本市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工伤医疗、康复、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下同)备案管理、费用结算和异地工伤职工在本市就医(工伤住院医疗、住院

  • 天津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自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将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通知整理好啦,见正文

  •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哪些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天津市确定2家工伤医疗机构(天津市天津医院、天津西青鼎翼骨科医院)、1家工伤康复机构(天津市天津医院)、1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天津市康复假肢厂)

  •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2024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不同备案有效期不同,具体的有效期已经给大家整理好啦,详见正文

  •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准备《天津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异地长期居住佐证材料等详见正文

  •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谁可以办?

    参加天津市工伤保险并已办理工伤登记的以下三类工伤职工,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兼见正文

  •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常见疑问

    自2024年4月1日起,在部分地市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住院康复、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付报销

  • 天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自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将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通知整理好啦,见正文

  •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23年度天津职工生育报销报销标准已经公布!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相关标准见正文:

  •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人?

    天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