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答:职工在天津市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满足公积金缴存时间条件即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天津市。
转入条件: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办理方式: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一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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