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天津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
政策详情:
1)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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