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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什么时候调整?
2021-09-23 19:40【我要纠错】

【导语】:自2022年1月起,天津不再执行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6%执行。

  》》》天津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什么时候调整?

  调整时间:自2022年1月起

  调整后比例: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6%执行

  具体调整内容:

  自2022年1月起,不再执行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6%执行。2021年12月按新成立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缴费的用人单位,按照16%的单位缴费比例缴纳2022年1月及之后的养老保险费。

  调整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政策调整后,新成立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费率优惠政策不再执行,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6%,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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