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每月救助多少钱?什么时候发放?救助范围是什么?点击本文查看
救助标准:
2020年9月1日起,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月303元。
发放时间: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批准获得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发给《天津市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从批准之日次月起发放救助金,救助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救助范围:
家庭财产符合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规定,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且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的城乡居民家庭(2020年9月1日起,天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享受低收入家庭救助:
(一)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家庭;
(二)家庭成员中有患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或门诊特殊病的家庭;
(三)子女在学(从学龄前至全日制大学)的单亲家庭;
(四)领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家庭;
(五)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无子女的家庭;
(六)其他由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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