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月28日,天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涉及了就业见习活动规范要求,详情如下
发放时间: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费
发放形式:发至见习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发放依据:就业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和见习实绩发放。
注:不得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生活费。见习基地发放见习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
生活费补贴: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给予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覆盖全部见习期,且每月保险费不得低于10元/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医见习】即可获取2021天津就业见习申请入口+补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