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买房少不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离不开住房公积金提取,那么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材料呢?小编整理了一下,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一)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1. 承租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不提供);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夫妻关系证明;
3. 租房及相关资料:
(1)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发票》);
(3)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4)承租人及配偶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以及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各一份;
(5)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职工可不提供第(4)项,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二)首次提取后,提取人(承租人或配偶)再次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身份证;
2.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 未用于提取的《发票》;
4. 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或租房资料第(5)项)。
注: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人本人办理,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配偶应同时到场。具体资料审核以柜面为准,有关政策和详细情况请拨打12329或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