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身份证首次办理如何操作?具体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办公时间等信息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
在天津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申请首次申领。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本人须到场。
办理材料
天津市户籍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持本人《居民户口簿》。
2、未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本人需到场。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居民户口簿》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还应当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外省市户籍
1.年满十六周岁的外省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本人在津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未满十六周岁的外省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本人需到场。持本人在津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居民户口簿》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还应当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现场申领
(一)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办理提前领证业务的,还应填写《提前领取居民身份证个人申请》;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
(三)领取方式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办理地点
全市任一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点击可查看天津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点
办理时限
自户籍地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制证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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