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
》》》天津供暖温度国家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居民用热户的室内温度应当按照其功能需要,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小编提醒:
根据规定,用热户室内温度不达标,应要求供热单位对室内温度进行测量。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供热单位有不提供测温服务、不提供测温仪表检定证书,不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不给用热户留测温记录单等行为的,均视为检测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应按 100%比例退还用热户供热采暖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即可获取天津供暖费缴纳入口、收费标准/供暖时间/公司维修电话/暖气不热怎么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