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用人单位应每月一至十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十日内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内的,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按季、半年或全年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导语】: 用人单位应每月一至十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十日内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内的,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按季、半年或全年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023年度天津职工生育报销报销标准已经公布!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相关标准见正文:
天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原文详见正文:
天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指南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详见正文:
天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具体支付方式、支付标准或比例详见正文。
在天津,参保人员怀孕后,应及时到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已进行生育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足额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不能单独购买失业保险。
2024-04-19 10:56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10:52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10:44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10:30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10:26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10:29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09:57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09:4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09:41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04-19 09:34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导语】: 用人单位应每月一至十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十日内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内的,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按季、半年或全年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