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来啦!有需要的报名的赶紧快来看看吧!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一览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8.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9.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及以下。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10.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11.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12.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3.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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