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红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来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
➤➤天津红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红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1. 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 .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提供材料
1. 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2.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复印件。
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报送至邮箱:hqqrsj08@tj.gov.cn
2. 电话报名:022-86516689 吴老师
四、面试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二楼212室(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6号)。(注:面试时请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1年,签订见习协议。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为2000元(每人每月),单位负责购买1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出具见习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