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组织推荐与综合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天津市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组织推荐与综合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服务平台(网址:https://gklx.hrss.tj.gov.cn)、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务员考试”查询。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6日18:00。报名网址为:https://gklx.hrss.tj.gov.cn或使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00至15:00。
(二)组织推荐与综合审核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7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分别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1月12日8:00至11月21日16:00前,通过报名系统扫描上传至报考单位综合审核。综合审核在报考人员提交《选调生报名登记表》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高校审核不同意推荐或本人未提交《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的,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分别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1月21日16:00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考单位;“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一式两份,径送学校部)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1月21日16:00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考单位。《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由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提交选调单位。
综合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00至11月23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除笔试考务费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 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于2025年12月3日14:00起可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9:00—11:30(考点设在天津)。
笔试成绩于2026年1月2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考试录用服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查询。
2. 面试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根据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考生于2026年2月4日9: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1. 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 考察
选调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结合职位的条件和要求,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等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有关工作安排由选调单位商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确定。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考试录用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
选调单位一般应于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与调剂
1. 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申请。
2. 调剂
选调单位因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可根据需要,从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按男女比例1:1招录的职位,只能接收相应性别空缺计划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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