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人员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1人及法务专员1人,报名时间自12月14日起招满为止。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前身是始建于1939年的天津大沽化工厂,2004年实施股份制改革,成立了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生产厂区位于天津港保税区渤化园(临港工业区),主要生产苯乙烯、ABS树脂、AS树脂,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一、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1.总法律顾问1人;2.法务专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总法律顾问
(1)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4)审查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5)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与企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6)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7)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8)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
(9)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2.法务专员
(1)依法依规对企业经营决策、经济合同提出法律意见;
(2)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规章制度;
(3)参与合同全过程管理监督,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4)参加企业的招投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5)根据需要对企业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6)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其他交办法律事务。
(三)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法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14年及以前年度考试取得)。
2.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累计10年以上,优先考虑具有大型国有企业法务部门三年以上中层正职或五年以上中层副职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型律师事务所相关管理工作经历人员。
3.法务专员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累计3年以上,优先考虑具有大型国有企业法务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经历人员。
二、聘期及福利待遇
1.聘期三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协商续聘;
2.提供市场化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薪资面议;
3.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带薪年假、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免费住宿、免费工作餐、免费通勤班车、工会会员福利、定期健康体检等福利保障。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初步人选—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正式聘任。
四、应聘程序
1.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dghg@bcig.cn,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职位+姓名”。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且影响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与拟报考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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