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市河西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已经公布了,具体内容请观看正文了解。
天津市河西区回户籍地升学/转学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具体内容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西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