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天津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内含申请条件、提供材料、安置原则及办理流程等内容,详见正文。
2024年天津秋季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持有100%独立产权;
3.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新八、九年级在校学生。
二、提供材料
1.南开区常住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2.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安置原则
根据本区学位情况,将统筹安排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7月26日9:00—8月2日17:00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4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图片需正向且勿多传)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天津市学籍学生综评证明”(见附件样例)。
(二)区县审核:8月3日—8月19日
1.8月3日至8月11日: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核查户籍信息是否准确。
第一步:对提交信息和所传资料的审核:
审核结果两种:①请等待户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第二步:户籍审核:
审核结果两种:①请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2.8月12日至8月19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核查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两种:①请等待安置结果。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8月6日后需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是否有退回,如有请按提示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三)下载打印“转学报到单”:8月20日至8月22日
8月20日10:00后登录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转学报到单”。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请以“报到单”上的具体时间为准,预计8月23日—8月29日之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相关提示
(一)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二)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升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三)安置后不能调剂学校,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四)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教辅材料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五)外地学籍学生还需和接收学校配合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六)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时间)。
附件:天津市学籍学生综评证明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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