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天津河东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经公布,采取登记入学方式。在学区片划分基本保持不动、沿袭历史相对就近的情况下,按照公办学校的学区片招生。
》》》2024年天津河东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招生片区学校保障入学。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招生片区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批准备案。
2.公办初中入学办法。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采取多校划片的形式,按计划招生。确定在我区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必须填报入学志愿,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由外省市、外区申请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入学办法。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学校规模和划定的招生片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不愿选择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不满足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所属招生片区公办小学登记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直升该校初中部。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程序和要求。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6日(星期六)、7月7日(星期日)。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区教育局制定各中学招生计划,确保六年级小学生100%获得初中学位。多胞胎可以自愿选择捆绑录取,录取学校采取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河东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并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其中已被外大附校、市考试院批准招生的艺体类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我区初中学校不再招收。
落实《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证(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我区今年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录取阶段,依据学生入学志愿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第二阶段为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初中统筹安排阶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到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学校入学。
5.特殊群体入学办法。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