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5年研究生考试考前温馨提示之考试安排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具体内容请观看正文了解。
25年研究生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研考的脚步慢慢靠近,备考的时光承载着你们的勤奋与耕耘,这是一段充满挑战且富有收获的经历。在离考试越来越近的日子里,我们为考生朋友们梳理了系列备考注意事项,请大家及时关注。本期,先来熟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用品要求。
一、考试时间
注意:根据考场规则,考试开始15分钟(上午8:45,下午14:15)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高校为考场楼)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二、考试地点
12月16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通过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所在考点、考场号和座位号。关注每场考试考场的变化,避免走错考场影响考试。
注意: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点有相关要求的,以考点通知为准),存放非考试用品、验证识别身份、接受安检,请合理规划出行安排;须至少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楼,接受证件查验、场内安检,并签到确认,请到达考点后尽早履行检查程序,尽快入楼入场。
三、考试用品要求
1.考生可于12月11日开始,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相关说明。《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以及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场。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含智能手表、手环,考场内配有时钟)、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背包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注意:自2025年研考起,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优化试题设计,考试中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亦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
四、非考试用品放置要求
各考点实行考生非考试用品集中管理,考生要将手机、手表、背包等非考试用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放置。每个考点均备有考试专用文具袋,供考生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入场。
注意:考点提供的非考试用品放置处为公共区域,考生应尽可能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高校考点本校应届考生尽量将手机、背包等放置在宿舍,只携带考试必备文具用品入场。
五、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要按照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以及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含智能手表、手环,考场内配有时钟)、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背包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粘贴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高校为考试楼)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密封签骑缝处签名。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安检须知
1.本须知所指的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场规则》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手表(含智能手表)、智能产品(智能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考试期间,考点将为每个考场配备钟表。所有统考科目考试中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
2.考生不得将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放置非考试用品。
3.考生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和考场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
4.考生接受安检前应主动配合采取措施,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
5.安检过程中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疑似作弊器材或可用于实施作弊的物品,按考区要求进行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交由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置。
6.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监考员将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
7.对于因身体特殊原因(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向考区进行报备,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8.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然后考试工作人员对其重新检查,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9.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以及有其他可疑情形、无法正常安检的,考点将安排两名(含)以上与考生同性别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排查。有必要的,将安排在复检室进行。
10.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场(如去卫生间)后,再次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按考务管理规定重新进行安检。
11.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